根据工作需要,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名额200名,男女均可报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工作。所招聘人员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招聘人员工作岗位为公安交通管理勤务一线岗位及女子骑警(摩托)队。
三、工资待遇
按每人每月工资1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另发加班费和绩效奖工资。服装、装备由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统一保障。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30周岁、身高175cm以上,女性不超过25周岁(未婚)、170cm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6、退役士官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现正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或曾经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被公安机关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后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情形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前培训、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9年6月21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南阳市长江路118号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10办公室。咨询电话:0377—61690621。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学历(毕业证)、退伍军人相关证明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份。
(2)如实填写《南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前培训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身高、形象仪表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参加面试的人员为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全部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按照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项目三项,(1)1000米;(2)4X10折返跑;(3)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的标准为: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作为评判标准。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取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招聘人员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审查。
5、聘前培训: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聘前培训。培训采取全封闭集训的方式,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执勤执法装备应用、队伍管理规章制度、队列、交通警察指挥手势等理论法规常识及警务实战技能。集训结束,结合参训人员培训科目测试成绩及操行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聘前培训合格的,由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上岗工作。
六、劳务退回与最低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用工期间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一年,期间不能提出辞职申请。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偿付招聘期间培训费用。
七、其他
1、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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