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促进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人,其中:书记员4名,司法警察3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书记员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法学专业及有文体特长者优先录用。
5、司法警察要求:
(1)限男性,且身高在172cm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警察、政法学院及军队、武警退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4)有文体特长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 6月 26 日至 27 日
报名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 阳信县人社局办公楼北门
2、现场提交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见附件);
(2)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将直接进入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知识,满分都是100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比例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和体检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400。以上派遣员工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县检察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县检察院共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简章由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43-82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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