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推进常备应急处突队伍建设,经汇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庆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急处突队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庆阳市户籍;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以及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和特种车辆驾驶(A2以上驾驶证)专门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原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1年7月1日之前,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和特种车辆驾驶专门技能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7月1日之前,1989年7月 1日之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和特种车辆驾驶专门技能的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双眼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
6.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8.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10.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每位报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和特种车辆驾驶〈A2以上驾驶证〉专门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电子照片插入照片栏内)。
(3)近期免冠彩色2吋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等信息)。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或体能测评对象自动放弃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7月1日报名者参加7月3日体能测评,7月2日报名者参加7月4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地点:庆阳六中。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和特种车辆驾驶(A2以上驾驶证)专门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可予以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7月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公安信访大厅(庆阳市公安局安化西路)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统一公布。
(四)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公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和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七)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公安局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标准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后,除基本工资外,按规定发放工龄、岗位、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45993050)。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4599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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