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县消防警力不足的现状,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渭南市消防能力提振计划》和2018年市政府消防目标责任书要求,经报请县政府同意,拟为我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为了保障公开招聘工作严密有序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荔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高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小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雷李超 县委编办主任
张晓民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民 县人社局局长
郭发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友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 涛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韩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部署、组织考试和政审、政策保障和全面指导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限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火场文书、和消防车驾驶岗位;消防文员7人,性别不限,主要从事文秘、辅助消防监督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及精神病家族史;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为18-28周岁(1991年4月1日以后),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5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男性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80)×70%
女性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70)×60%
3.政府专职消防员只限男性,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汽修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消防文员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office、PPT等办公软件应用。具有三年以上消防文员岗位经历,消防监督执法三级以上资格证(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工作表现和三级执法资格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部队退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的士兵、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32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由消防大队统一管理分配到县消防中队和辖区卫星消防站工作。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消防员岗位实行24小时驻勤值班,每月有8天轮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年休假自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享有)、婚嫁、陪产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填写信息后持报名表、政审表及相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址: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洛滨大道西段)。
报名时需递交下列资料:报名表、政审表、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原退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考试考察
1、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参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2、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消防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内容。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大荔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具体测试项目为:
政府专职消防员:100米、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
消防文员:
(1)、男性消防文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
(2)、女性消防文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800米、仰卧起坐。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两项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6、加分。凡在消防岗位工作满一年可加1分,以此类推(须由单位推荐出具工作优秀证明材料,负责一票否决);被上级部门评先评优一次加1分,具备消防监督执法三级资格证加1分。以上加分项目将加入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7、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待定。
8、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因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到大荔县消防大队报到。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消防大队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
新聘用人员由县消防大队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档案托管。县消防大队依法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由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县消防大队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按规定进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3500元(不含“五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技术等级工资,绩效津贴、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消防文员工资3000元(不含“五险”),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绩效津贴、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随工作年限、岗位技术等级调整逐年递增。并交纳相关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社会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参照事业编制序列工资福利待遇,同食宿、服装(消防救援队特有工作性质)等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作,具体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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