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参照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的做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考试录用普通聘员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东莞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其中,报考三类聘员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部分职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以上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19年7月1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2日至2001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普通聘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具体的职位设置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13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便于管理,按户口所在镇(街)或日常居住地分期分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7月11日:南城、大朗、常平、麻涌、寮步、洪梅、黄江、茶山、万江、横沥、石排;
7月12日:莞城、望牛墩、清溪、凤岗、塘厦、虎门、长安、石龙、沙田、滨海湾新区·东莞港、松山湖(生态园);
7月13日:东城、高埗、石碣、东坑、桥头、道滘、中堂、厚街、大岭山、企石、谢岗、樟木头。
2、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双面打印的《东莞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其中,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交相关社保证明;报考面向退伍军人职位的人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需要具有驾驶证、职称证等职位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流程见附件3。
(三)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东莞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职位表》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4。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其中,笔试、面试的试题由东莞市公安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1、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心理素质测评。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规定,对拟录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位)证、计生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六、录用和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东莞市公安局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等媒体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资与相应类别档次挂钩。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普通聘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在收到体检通知10天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加具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意见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逾期未能提交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报考咨询电话:0769-22481086。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