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公告
一、招聘计划
1、检察宣传1名、公文写作2名
专业: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文秘、秘书学、传播学
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备文字速记与处理能力;掌握媒体制作、传播与宣传技巧;具备对新闻素材或资料进行整理、修改、润色的能力。
2、协助开展检察辅助工作7名
专业:法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陇南市武都区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199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聘用人员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以下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3日(为期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0939-8239279
5、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员亲自填写《武都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人员报名登记表》。
6、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书记员岗位职责测试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等;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打字速度、OFFICE办公系统的运用能力。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计算机成绩×30%。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的个人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特长特点等,满分100分。面试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7:3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合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医院,届时统一安排。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武都区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考察。根据书记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www.wdqjcy.com)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本次聘用人员为本院自行招聘的临时人员,一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六)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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