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3人公告
因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经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掌握速记、法律常识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四)年龄18—30周岁(1989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出生),具有法学类专业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残疾,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综合测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1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文星塔斜对面区人民检察院三楼)。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综合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法律常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速写速记能力。
七、体检及政审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九、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书记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案件审理记录工作、校对印制法律文书、整理归档案卷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事务性工作。
十、工资福利待遇
书记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购买“五险一金”。
十一、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816-436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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