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陆河县公安局招聘政府雇员(辅警)及社区辅警44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和法律知识,遵纪守法。
(三)报考年龄:报考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1988年7月19日至2001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必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烟疤,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年龄、相关资历如结婚证、居民户口簿、退出现役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况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陆河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辅警)及社区辅警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7.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承诺书(附件3);
9.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其中1张自行贴到报名表上,另外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其余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予聘用,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五)报名地点:
陆河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河南派出所隔壁)。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评成绩不折算分数,本次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或补测。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男子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X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X4往返跑前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为:
男子项目:10米X4往返跑应少于或等于13〃1;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5〃;纵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65厘米。
女子项目:10米X4往返跑应少于或等于14〃1;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0〃;纵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三个项目都合格方为合格者,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则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统一命题,同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七、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需参加陆河县公安局组织为期7天的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政府聘员(辅警)及社区辅警获得聘用资格后,签订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2019年工资福利待遇是每人每月3333元(含单位和个人应交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及各种津补贴),政府聘员(辅警)由县财政拨款补贴,东坑、上护、螺溪、南万、河口、新田镇社区辅警由各自镇政府拨款补贴,以后每年按财政补贴情况适度调整。
4.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续聘(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女性年满50周岁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雇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应携带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六)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以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陆河县公安局政工室:0660-5529704;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0660-56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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