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厦门市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孙坂中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人数:30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志为保卫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2、年龄在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如果是厦门本市常住户口须持有《失业证》)
3、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如持有B牌或以上驾驶证、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水电维修、电脑设计等)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为2200元(含训练补贴),试用期未满,不发放工资,;试用期后第一年工资月均收入41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并增设职务补贴(中队长、指导员3000元/月、副中队长2500元/月、执勤中队长助理1500元/月,班长每月500元、副班长每月300元、消防车驾驶员每月800元、行政车驾驶员每月300元、车辆维修工每月500元);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如消防退伍兵上等兵退伍的,2年兵龄计入2年工龄,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每月加400元工龄补贴;消防兵下士第五年退伍的,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每月加1000元工龄补贴。
2、工作期间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15天结婚假期、7天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20天以上带薪年休假。正常探亲假的往返车、船费单位予以报销;探亲假期发放全额工资。
4、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其他人员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5、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控制在本支队非党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5%以内
6、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孙坂中队(集美区孙坂南路1号), 报名联系电话 :(0592-6683119,0592-6682119)
(2)网上报名:微信关注“厦门集美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发送个人简历材料。(“厦门集美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二维码详见附件1)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4、报到方式:面试完后,统一组织基础体能测试,等收到通知后,携带以上相关的材料进行到中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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