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书记员4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日期为准;
4、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1、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2、招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报名第一日。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北京时间下午16:00-19:00(周五下午不接待报名)
(二)笔试时间
2019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9年7月30日
(四)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政审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uli.gov.cn)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尉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6:00-19:00(周五下午不接待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尉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政工科(206)
4、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5、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母语为非汉语少数民族MHK3级甲等语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纸质版各提交一份。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27日-28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领取准考证地址:尉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政工科(206)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疆地方史、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4、加分标准: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加5分;
(2)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一年笔试加3分;
(3)复转军人、军警烈士子女笔试加3分;
(4)具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人员笔试加3分;
(5)报考专业不限,取得法律专业毕业证书的笔试加2分;
有重复加分情形的,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5、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日上午10:00,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负责下发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
对反映有影响招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新招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uli.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4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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