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招聘26名辅警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招聘特警26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乌拉盖管理区户籍(2018年12月31日前入户)。
(四)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1991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其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考。
(六)男性身高在1.73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及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部队退役士兵中有特殊技能的(持有比武竞赛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和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招录;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史的,有纹身者;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管理区政务门户网、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22日17:30分(周六、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联系电话:0479-3351238
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退役士兵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和高中、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实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进入体能考核程序。
(三)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聘请上级公安机关专业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相应年龄标准对照实施。体能考核取平均成绩,体能考核单项成绩在最低标准(35分)以下(不含最低标准成绩)的,该单项成绩计零分。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成绩未达标的取消笔试资格,成绩达标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体能考核达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调整体能考核标准。
(四)笔试
1.笔试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中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两个方面。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考卷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可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录用。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特警队建设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增加吸毒检查内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予以聘用。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管理及薪酬
按照《乌拉盖管理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锡乌党政办发〔2019〕1号)和《乌拉盖管理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乌党政办发〔2019〕2号)进行管理并执行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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