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韶关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10人公告
一、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非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合同用工性质,主要负责协助警察行使职权,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预防与控制。
二、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辅警11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10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无纹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4、南雄市户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或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含高职、高技)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5、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退伍军人、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中共党员、大专(含高职、高技)及以上学历、有C2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6、报名时身份属于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7月22日至7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公安局政工室(南雄市公安局大楼五楼,地址:雄州街道雄中路33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②个人计划生育证明;③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④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⑤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⑥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意见);⑦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⑧属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的需提供因公牺牲民警原单位证明;⑨《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办法进行。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录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4分35秒内为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为资格性测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按政府购买服务待遇发放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招考机关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招聘成绩2019年内有效,期间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视情从本次招聘剩余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咨询电话:0751-393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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