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遣制人员招聘10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劳务派遣制形式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类人员10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男性优先;
4.主要从事执法巡查、应急联动、专项整治、夜间检查等辅助工作;
5.须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并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5号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506室,联系电话:85125369;
3.报名资料:《市综合执法局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招聘办法: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应招名额1:3时,将对招聘名额进行酌情核减;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7.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8.公示: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择优原则在绍兴人才网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派遣合同两年一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等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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