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喀喇沁旗公安局第二次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从事道路交通管理、特警室外执勤岗位男辅警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6月30日);
5、发布前公告具有喀喇沁旗户籍(含生源地或原籍为喀喇沁旗的毕业生)或虽无喀喇沁旗户籍,但正在或曾在喀喇沁旗服务的“六类”项目生;
6、除具备正常履行辅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外(具体条件参照招录民警身体条件标准执行),身高在170厘米以上,以统一组织体检的结果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喀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协助喀旗公安局制定。
(二)发布招聘公告: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公告期为7天。公告网址http://www.klq.gov.com。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 7月22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网站于报名前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3、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本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填写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写的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体能测试、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7月24日,测试地点:赤峰建筑工程学校。
体能测试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考核。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上午8:00开始,超时30分钟未到的,取消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4乘10米折返跑,达标成绩为14秒12;1000米长跑,达标成绩为4分25秒。
体测测试为2项,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达标,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体能测试工作由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体能测试合格的全部参加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即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
4、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本人持《喀旗公安局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网上打印)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到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旗人社局五楼505室)审验。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划招聘总人数和笔试人员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只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8日。
(六)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准考证上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公示办法与笔试相同。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是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后的总分。
2、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八)体检
体检按照自治区考录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1、按照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有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为7月31日,体检人员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应聘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审考察工作由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前二十名的,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用工形式:被聘用的辅警实行聘用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5、合同时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自第一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按自治区公安厅辅警管理办法实行层级管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聘用工作结束后,由旗公安局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告赤峰市公安局备案。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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