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20人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志愿从事城管协管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55米(转业士官和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转业士官和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优先录用
1、转业士官和退役军人;
2、法律类、中文类专业毕业生;
3、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行政处理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其他情况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将在湖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各劳动保障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优先录取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填写《湖滨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8:00-12:00,15:00-17:30。
3、报名地点: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联系方式:0398-2953199 0398-235861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试考核程序中发现报名人员资格存在问题的,可随时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条件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规定的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人员名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政审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对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取人员将通过湖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取人员签订两年劳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方式
聘用协管员属劳务派遣用工,应聘者经择优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19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录取人员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从考生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人员工作表现、业绩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录取人员要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六、本公告由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才劳务市场负责解释。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