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潭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且合格者入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地点:
1.报考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6号)办公大楼10楼会议室进行。
2.报考湘潭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以下地点进行:
报考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众一国际(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众一国际)九楼902会议室。
报考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报考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湘潭县易俗河镇金穗路71号)办公大楼三楼304会议室。
报考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办事处起凤路)办公大楼三楼310室。
报考韶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在湘潭市韶山市人民检察院(韶山市厦门大道)办公大楼一楼107室。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报名表(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自行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注册,现场进行验证审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如果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声明,并亲笔签名。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被代理人的委托书。
5.资格审查地点停车位有限,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在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乘坐市内公交126路,105路,102路,31路,5路,综保区河东专线,疗养院站下车即到。在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关注各检察院官网信息。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未入围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且技能测试合格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各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湘潭市各级检察机关官网信息。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0731-58514613 18873278873。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0731-58532002 15898532003。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 0731-58208057 18073289757。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0731-57882845 15907325662。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13807320902 1597322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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