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常德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本单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须达60分以上)。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31日8: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六楼607室
资格审查对象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报考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应注意关注所报考检察院的官网,主动跟所报考检察院联系,获取关于资格审查及面试的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接收报考单位的相关通知。
3.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1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经报考单位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凡资料显示的年龄、学历等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
③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更改的,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单位取得联系。
5、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单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技能测试须达60分以上。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递补资格审查最迟在8月2日12:00结束。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集中面试的时间为2019年8月3日。全市开考时间统一规定为上午8:30。
3.面试地点
报考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集中面试的地点为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龙阳中路612号)。
4.入场时间
8月3日面试为全天场。
报考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的考生,7:00-7:30到达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集中候考,7:30全体考生开始抽签,确定当天的面试顺序号。7:30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和个人报名表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郎。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所报考单位的考点,以免迟到误考。
该公告由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6-282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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