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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淮滨县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45人公告

来源: 2019-08-02 21:42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辅警145名。其中公安基层派出所79名(退伍军人42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37人)。县城区警务辅助岗位66人(女性3名、退伍军人55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8人)。具体招聘名额、职位及条件见《淮滨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军校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4、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青年,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现在已是在岗政府购岗人员的不得报考;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县农业宾馆对面)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凡进入笔试阶段的考生须在2019年8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满分100分。

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按公告时间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可相互调剂,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评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和招录公安特警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若有不合格人员或放弃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七、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前培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岗前培训工作由淮滨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八、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淮滨县公安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九、管理使用

1、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淮滨县公安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对公开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工资。其社会保障费的缴纳由县财政按照豫人社(2017)79号文件规定承担。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考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7126834、7126853(淮滨县公安局政治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淮滨县公安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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