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3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招聘司法警察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职责:(1)维护审判秩序;(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6)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本院司法警察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司法警察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者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司法警察工资标准为3506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16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自作的推荐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tsgqfy@163.com;邮编:536017
联系电话:0779—8610630,18777916628
联系人: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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