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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琼海市消防支队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8人公告

来源: 2019-08-02 21:51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1.被征招录用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经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为2700元-3700元(基本工资1500元、高危补助400元、绩效工资0-800元、工龄工资按20元/年递增、等级工资400元-600元、岗位津贴400元,年终奖励工资另算,各年度月工资根据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比调整),每月伙食费标准参照琼海市政府专职队690元/人执行,每月绩效工资参照《琼海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考核执行。

2.市消防支队每月为合同制制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一金”(按照琼海市当地平均标准购买),住房公积金自交部分在工资中扣除;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配发制式夏冬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享受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为一年,表现良好的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要可继续留用。

3.根据琼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琼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若干措施》的文件优待保障当中,入职满3年的专职队员可享受与消防救援人员的同等优待政策,在户口办理、住房保障和子女入学教育等方面均有优待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琼海市消防支队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qionghai.hainan.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琼海市消防支队(琼海市银海开发区龙二路3号城北派出所旁琼海支队办公楼五楼指挥中心)。

联系人:刘参谋,电话:0898-62912552、15120776686;

邮箱:356746252@qq.com。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件发送至邮箱356746252@qq.com):

(1)《琼海市消防支队招聘报名表》(附件2,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网上报名人员须附上电子照片,另外审查时应携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4)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支队按照不低于1:2比例择优选择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三部分,三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20%、20%和60%,三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初选入围者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具体地点以琼海市消防支队电话通知为准)

1.考试成绩确定及公示

以三项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统分结束后,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2.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与政审

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与政审。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示,发放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1个月。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98—62912552 (琼海市消防支队)

监督电话:0898—62926426(琼海市消防支队纪委)

(联系人:刘国栋,联系电话:15120776686,629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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