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招聘4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行政人员:主要负责领导交代的事务性工作;一般文件的起草和行政人事管理等。
2.书记员:主要负责开庭前的事务性工作;担任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行政人员、书记员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品行端正,工作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word文档和Excel表格的运用。
5.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6.应聘书记员的,应具备有一定听打看打能力。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
7.应聘行政人员的,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填写《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学历证明、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递至ynfyzzb@163.com邮箱。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
2.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两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现场或以邮寄方式交至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4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0号
联系人:韦柳宁
联系电话:0771-4953036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日-- 2019年8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三)要求
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测试
1.2019年8月10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测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用以核对。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1.待遇按邕宁区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分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约25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随个人在本院工作年限逐年增长;
(2)季度绩效奖金;
(3)年终绩效奖金。
2.加班费、差旅费根据实际情况报销。
3.单位提供就餐(早、中餐)等必要保障。
4.享受本院工会福利。
5.优秀人员每年组织外出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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