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枣庄滕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简章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28周岁(1991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退役军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2019年7月31日前具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⑦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⑩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⑪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A、B、C职位,主要参与特、巡警日常巡逻工作,不交流其他岗位使用;市局辅警办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及目测。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及目测。
1、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指印,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个人征信报告。留存原件一份;
(7)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8)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参与体能测评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届时会以电话通知领取通知书。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笔试
体能测评后,将组织达标的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退役军人和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如同等条件,则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四、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的人员范围为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叔、伯、姨、舅等。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并符合招聘范围和所列条件。体检工作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本职位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为政治考核、体检对象。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滕州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必要时集中住宿,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基层警务力量构筑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滕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滕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具体开展招聘工作,滕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554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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