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龙华区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0人公告(第二批)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30名)
18-30周岁,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消防驾驶员(20名)
18-35周岁,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驶证B牌以上,驾驶技术娴熟。
3、巡消一体消防员(60名)
18-30周岁,男性,中文、文秘、新闻学、档案管理、建筑类等、通信类(不仅限于以上专业)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过消防、通信类相关工作人员优先。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五官端正,无明显纹身,无犯罪记录。
3、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4、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月收入约6000元至8000元。试用期(培训期)2个月,消防战斗员培训不少于60天,巡消一体消防员、消防驾驶员因岗位特殊性需培训不少于80天(不少于20天专业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当月工资按战斗员六档发放。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二)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参照现役官兵标准执行。
(三)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按照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轮休为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培训(试用期)期间主要是对消防业务技能、体能、军事队列、专业岗位等内容的学习。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将附件1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Wold电子文档填妥后发送至邮箱:2519685968@qq.com,不接收扫描件、照片形式的文件。
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验原件);
(3)学历证书、学历验证(验原件);
(4)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5)驾驶证(应聘驾驶员者提供,验原件);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
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龙华区消防大队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供审查员审查,审查合格者入围聘用考核。资格审查在聘用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聘用考核。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按不少于招收条件的第4条进行招工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大队安排专门人员组织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面试、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考核等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60分)
2.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附件3),考核以下三个项目:
(1)3000米长跑(20分)
(2)单杠引体向上(10分)
(3)仰卧起坐(10分)
注: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判定,合格得分,不合格则不得分。
3.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完成上述考核后,需进行驾驶员技能考核(包括发动起步、侧方位定点停车、转向调头、倒车入库、90度过弯和半坡起步等)。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龙华区消防大队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聘用
1.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将一律辞退。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二年以上(含试用期二个月)。日常管理由龙华新区消防大队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部队有关管理规定实施。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三)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秀敏,电话:8147378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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