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宿迁泗阳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38人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2019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泗阳县户籍,男女不限;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阳县司法局共同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泗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同底),填写《2019泗阳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缴纳100元/人笔试费用。
报名地点:司法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15日9:00—12:00, 14:30-18:00。
考生于8月19日9:00-12:00、14:30-18: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2019年8月20日8:30-10:30)。笔试由泗阳县司法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泗阳人才网(www.siyangrc.com)公布。
(三)面试(2019年8月23日)。面试由泗阳县司法局组织。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22日14:30-18:00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同时缴纳100元/人面试费用。
(四)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工作由泗阳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之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泗阳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如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泗阳县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0527-88331896,85245024;泗阳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27—85273089)。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0527-8029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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