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岗位描述
辅助开展社区、网格、巡防等各类勤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高168cm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办公办事办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由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厦门市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新阳派出所(厦门市海沧区阳安路5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自行张贴在报名表上);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海沧公安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及待遇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年薪包干6.8万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标准发放薪资。
七、有关事项
在考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面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杨药城13779923598,张鲤鸿1875962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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