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安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速记公文版记部分
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古往今来人们在公务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书。
在公安文职考试中,我们比较容易遇到公文的相关客观题,今天我们就对公文的版记部分进行记忆学习,帮助大家快速掌握公文的版记部分,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的构成要素也称公文的组成部分,一份完整的公文是由一些规定的要素构成的,如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印章、成文时间等。这些要素不是随意确定的,它是由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二、公文的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个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三、公文的版记部分
版记置于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1.版记中的分割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是各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发文机关没有专门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的,发文机关就是印发机关。公文的印发日期区别于公文的成文日期。
四、页码
页码是公文页数的顺序号,是保证公文完整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志,有利于对公文进行查阅、检索与装订。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易错点提醒:页码不属于版记的构成部分,位于版心外。
【考题巩固】(多选)以下不属于公文主体的构成部分的是:
A.发文字号
B.主送机关
C.标题
D.印发日期
【答案】AD。解析: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发文字号位于公文的版头,故A选项当选;主送机关和标题位于公文的主体部分,BC不当选;印发日期位于版记部分,D项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D。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