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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安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速记公文种类

来源: 2020-02-23 17:36

  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古往今来人们在公务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书。

  在公安文职考试中,我们比较容易遇到公文的相关客观题,今天我们就对公文的种类部分进行记忆学习,帮助大家快速掌握公文的种类,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公文的种类

  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我们将公文分成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和纪要。

  接下来我们就对这15种公文种类进行区分学习。

  二、分类记忆公文种类

  (一)会议类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奖惩决定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三)周知类

  1.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2.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上传下达类

  1.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3.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五)多向行文类

  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2.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特殊类

  1.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2.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四、易错点提醒

  奖惩决定类的文种中,决定和通报都是可奖可惩的,但是命令只能奖励不能惩处。

  多向行文类的文种中,意见可以三向行文:上行、下行、平行,通知可以下行和平行。

  【考题巩固】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五种规定公文中,可以向下级机关行文的有:

  A.通知,通告,报告 B.决议,决定,函

  C.公告,纪要,议案 D.通报,意见,批复

  【答案】D。解析: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A选项中报告属于上行文;B选项中函属于平行文;C选项中议案是上行文;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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