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分类
在公安文职考试过程中,公共基础知识都经常作为笔试考察的内容。总体来说公共基础知识考察的难度不大,且题型大多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之类的客观题,主观题考察的几率较小。虽然公共基础知识的考察大多以识记型题目为主,但是因为其考察内容和范围的广泛导致很多同学头疼不已。因为公共基础知识不仅要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时事政治等政治部分的内容,它的考查范围还涵盖了经济、法律、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和公文等学科。所以需要大家掌握的知识十分庞杂,尤其是大家不经常接触的法律、管理、公文等内容,那么我们今天就带大家来学习一下公文的分类,让我们对公文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印象。
首先,在学习公文之初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公文?我们常说的公文主要是指有关文件规定的各级党政机关在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规范性文种。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所规定的15种正式文种。简单来说公文就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文字材料。这是我们要对公文建立的一个初印象。了解了什么是公文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公文的分类。第一种分类是根据形成和使用的具体公务活动领域不用把公文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顾名思义通用性公文是指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使用的公文,比如说生活中最常见的通知。专用公文是指只能用于特定领域和事项的公文,比如说在外交领域专用的国书和照会。第二种分类是根据行文方向的不同把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就是下级写给上级的行文,比如说请示。下行文就是指上级写给下级的行文,比如说通知。平行文就是在同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用的行文,比如说函。第三种分类是根据涉及秘密的程度不同把公文分为普通文件和涉密文件。这里面隐含的一个考点就是涉密文件的密级可以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这三个密级是从高到底排列的,容易用选择题的形式来考察。第四个分类方式是按照对处理时间方面的限制和要求的不同把公文分为平件、加急件和特急件。这是公文的紧急程度的分类。最后一种分类是按照公文的来源不同把公文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就是本机关收到其他机关发来的行文,发文就是指本机关发给其他机关的公文。
以上几种就是常见的公文的分类,重点需要我们掌握的就是这些分类的标准。考试过程中经常会给出一个分类标准然后让我们选择所分的类别。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的是公文密级和紧急程度的划分,防止试题中混入一些混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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