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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种类

来源: 2020-02-23 18:17

  在公文知识中,公文的种类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考察频率极高,今天我们就公文的种类这一知识点给大家进行简单的做题技巧的分享。

  公文的种类这块知识点在考试当中的考察方式属于理解性加记忆性考察,以理解性考察为主,基本都是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们去判断应该使用哪一种文种。大家都知道,我们《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十五种法定文种:决议、决定、命令、公告、公报、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每一文种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当给案例问应当用哪一文种时,很多学员都感觉非常头痛。

  其实说到如何判断使用哪一文种,我们应当从行文关系下手,大家都知道,我们根据隶属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把公文分成了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其中上行文指的主要是请示和报告,平行文指的是函,剩下的绝大部分都是属于下行文。大家知道了这十五种文种分别属于上行文、下行文还是平行文之后,做题就比较方便了。拿到一个案例,大家首先就是判断发文机关和收文机关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能够判断出发文机关和收文机关是平级或者不相隶属的关系,那么不论事项如何,均应使用平行文,即函。如果大家能够判断出来发文机关是下级,收文机关是上级,那么就应该使用上行文,上行文主要是请示和报告,这个时候大家再看一下是何事项,如果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那么就应该使用请示,如果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那么就应该使用报告。如果大家判断出来发文机关是上级,收文机关是下级,则应该使用下行文,而下行文数量最多,所以这个时候主要就是考察大家对重点文中的记忆情况了。其实虽然下行文数量最多,但是大家需要记忆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三个:通知、决定、命令。把这三个下行文的文种进行记忆即可,其他的文种简单理解即可。

  我们在公文考试中,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公文种类考察的应对,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够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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