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法修改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交流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原为某大学校长,后调入浙江省检察院担任检察长,此时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
B、刘某原为某市市委书记,后到省委担任书记,此时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转任。
C、刘某原为某国企董事长,调入县里面担任县长,此时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挂职锻炼。
D、刘某原为某省教育局局长,后到某市担任国企高级管理人员,则此时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挂职锻炼。
【答案】A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故现在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只有调任和转任,已经没有挂职锻炼,所以A、B正确,而且C选项也不是挂职锻炼的意思,而是调任,因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关于新公务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B、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的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C、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
D、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
【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故A选项正确。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的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故B选项正确。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故C选项正确。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故D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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