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招警考试面试中如何应对考官的“追问”
面试考追问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岗位匹配性问题,如请结合你报考的岗位谈谈你的优势和不足;你觉得我们这个岗位需要具备哪些能力;你以前的工作中碰到过什么困难,当时是怎么解决的。二是工作稳定性问题,如北京压力很大,你觉得你能适应吗;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明显低于以前的水平,社会也流传公务员不再吃香了,你觉得呢;你打算在北京买房吗。你理想的通勤时间多久。我看了下我们单位周边1小时车程之内的房价是3万以上,你怎么打算。三是部分专业性问题,什么叫留置权?什么叫无因管理?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死亡?(法检);村委的职责有哪些?(街道岗位)等。
作为应试者,一旦遇到“追问”的情况,应当立即注意从四个方面把握好自己,避免失去不应该失去的分数。
第一,要迅速摸清考官“追问”的意图。考官对考生“追问”,是希望对考生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有一个全方面的了解和把握。考官希望通过“追问”让考生回答得更加完美。
第二,要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作为一名应试者,在面对考官的“追问”时,要保持稳定的心态,不要紧张,更不要害怕,尤其是不要轻易地改变自己的答题思路,而要顺着考官“追问”的要求,认真思考,及时作答。考生的心理素质,既是考官要考的范围,也是决定考生面试成绩的关键。考生在面对考官的“追问”时,要注意克服三种不良心理。一是觉得考官在故意“刁难”。二是心情突然紧张。三是怕考官打“低分”。这也是考生的一种正常的心理反应。
第三,要从态度上配合考官的“追问”。这是避免失去不应该失去的分数的关键。在考官“追问”后,一些考生表现三种不良态度:一种是一脸漠然,很冷淡。有的考生直接回答:“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一种是答非所问、心不在焉。有的考生回答“追问”偏离了主题,让考官感到很失望。还有一种是口若悬河,极力表现自己。有的考生夸夸其谈,借机极力推介自己,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考官的认同,反而引起了考官的反感。考生的态度影响着考官的心理,从而产生“印象分”,这个分是没有标准去衡量的,只有考官自己清楚。作为应试者,这一点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立足提问,结合实际,有条理地回答问题。回答此部分问题,要做到真实,另外要从积极正面去回答。对于不知道的专业名词,不能随意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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