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3年体能测评公告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报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不足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参加上午体能测评的考生07∶30前集中,参加下午体能测评的考生12∶30前集中,具体测评安排详见《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见附件3),
地点:聚华体育场(太原市解放南路63号,国体商城北侧)。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1)执行。具体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26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标准,年龄在31周岁以上(即1982年2月25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认真核对网上公告的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评成绩每半天现场张榜公布。
(六)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以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体能测评结束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
联系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
2013年2月19日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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