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招警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7日。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招录机关事先申报的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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