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法院检察院招警考试备考:公安工作所遵循指导原则
公安业务工作所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主导方面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这种结合是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
刑事强制权包括: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不包括决定逮捕)
人民警察的回避有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打击与保护二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
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是相辅相成的,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进行掩护,秘密工作寓于公开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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