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招聘:金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68人公告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力量建设,根据《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金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市公安局应急处突队:43名,承担日常巡逻、执勤、应急处突任务及其它警务辅助工作。
1、勤务辅警28名(男性);
2、文职辅警15名(含女性5名)。
(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19名(男性),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从事交通管理和路面执勤等警务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8名(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金昌市户籍(含金昌市生源)或现居住地为金昌市(以居住证为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12日至2002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五)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六)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
(七)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无纹身、瘢痕等特殊印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八)优先招聘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全市公安机关临时聘用或公益性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强制隔离戒毒或治安处罚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从事辅警工作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解聘或开除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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