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警衔制度-警衔等级的设置及警衔标准
警衔制度
(一)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二)授予警衔的标准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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