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来源: 2020-04-21 22:49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1.提请批准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3.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5日以内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5日以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4.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