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2012年招聘特巡警、交巡警大队队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巡警、交巡警大队队员,主要承担全县重大活动安全保卫、路面交通管理及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招聘对象为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单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身高不低于1.70米。
二、报名需带证件
报名时,须报名者本人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可以提供有其他特长或奖励的证书,以及上述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70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现在起至2013年1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邹平县公安局院内北侧办公楼二楼原巡警大队办公室,咨询电话:21880872188362。 四、资格审查
邹平县人社局、邹平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1、复退军人身份;2、有B1以上驾驶证人员;3、有武术、搏击、柔道、摔跤、硬气功专业特长者。同等条件依次按中共党员、受表彰情况、学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3、政审:体能测试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对特巡警、交巡警队员参照人民警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积分制考核,末位淘汰,特巡警、交巡警队员必须遵守人民警察遵守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规章制度。对经过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人员予以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邹平县人社局
邹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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