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公安局2012年招聘协警150名简章
为切实维护好我县黄流、莺歌海、佛罗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创新社会管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建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协警大队,大队下设黄流、莺歌海、佛罗三个中队。综合执法协警大队在县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地区的治安巡逻防控,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我县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保证综合执法协警大队按时组建完成,县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并根据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警队员。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招聘人数:150名,其中:综合执法协警职位一50名,招聘对象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优先考虑);综合执法协警职位二100名,招聘对象为退伍军人和自主择业的转业军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仅限男性,年龄20-30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5千克以上,乐东县户籍;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25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转业)军人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
面试内容: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主要了解其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三)体检、体能测评
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参加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能测评。
1、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血常规、肝功二项、尿常规、乙肝两对半等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评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等项目,测评结果两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政审
体检合格和体能达标后,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结论,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录用
面试、体检、体能和政审合格后,由县公安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受聘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叁年。聘用期满,合同终止,聘用人员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不再保留身份。聘用期满后,如需续聘,则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每年考核一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后,集中培训一个月,取得综合执法协警资格证后,统一安排上岗。
3、聘用人员安排在黄流、莺歌海、佛罗三个中队工作。
4、聘用人员月工资人民币1300元,聘用期间,享受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各项保险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县公安局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项保险单位支付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按月拨付给公安局,由公安局统一支付。
5、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其聘用合同终止。
附件:
1.乐东县公安局招聘综合执法协警队员报名表
2.乐东县公安局招聘综合执法协警队员政治审查表
报名咨询电话:31858403 31858466(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人:麦 浪(15120789266)陈 科(13648670876)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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