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2012年公开招聘70名辅警公告
为满足溪湖区巡逻防控和城区警务工作需要,经溪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面向全市招聘70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辅警岗位性质
辅警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全部用于协助人民警察执行巡逻防控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溪市区常住户口。
3、高中以上学历。
4、招聘对象为男性,数量为70名;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士官及符合公益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3:00至12月24日(下周一)13:00。报名地点:溪湖公安分局一楼。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安置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技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采取先笔试,然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招聘。
1、笔试。考试复习范围以《辽宁省退役士兵文化培训辅导材料》为主,语文、数学、时事一张卷,满分为100分。士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26岁至30岁测试标准进行评分。男性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5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
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及中文、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总成绩加5分。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分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合格者由溪湖公安分局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溪湖公安分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1、试用期满合格的,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续签。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溪湖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对被聘用的辅警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辅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
4、辅警的待遇:辅警按季节发放和着装制式警服。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为1500元(不包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溪湖公安分局政治处 5836487
附:《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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