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2012年全省高速公路大庆市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大庆市人民警察职位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14日6:50前,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报到(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7号原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院,乘32路公交车到大庆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费用
根据体检项目和医院确定的标准,由医院直接收取,每位考生可先准备550元。
四、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网上公布标准执行,详见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时间到达的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要遵章守纪,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家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考生要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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