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干部程序
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下发文件,动员部署,并通过媒体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下载打印《博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区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盖章),以及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区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人数。
4、笔试。笔试以主观题为主,重点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委托命题、外聘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四德”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30%。
7、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量化考察分值4:3:3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经区委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对确定的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公开选拔确定的副科级干部人选列入近期重点培养后备干部名单。在2年内,由区委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干部任用中优先考虑。未正式任用前,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干部的个性特点和专业特长,制定落实培养措施,到基层挂职锻炼。在1年内提拔使用的不再组织推荐考察,2年后表现不佳、没有得到正式任用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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