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我区将面向盘锦市、营口市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合同制辅警岗位5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盘锦市或营口市户口(同等条件下经济区户籍的优先考虑),男性,年龄在22—28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75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的1.5%。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具有特长,学历在高中以上并进修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以考虑招录,但不超过5人。
6、对于具有特长符合辽滨公安工作特殊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⑦其它不符合工作要求有关规定的。
三、报名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公布招聘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笔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确定人选和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6日--17日
2、报名地点:辽东湾新区信访接待中心公安执勤室
3、报名程序: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www.pjdwrc.com)、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下载填写《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携带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色照片两张现场报名,并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经济区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政审后,由党群工作部人事科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7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5分。
2、体能测试内容:根据公安部门体能测试标准组织体能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实际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人选。如在体检或考察中因成绩不合格出现空缺,将按照总成绩排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顺位补充。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工作手册组织体检。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和资格审查。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后,成绩合格人员由经济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确定被录用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市人事人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辽东湾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培训
由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对拟聘辅警进行为期15日的封闭集中培训。
四、人员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济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待定。
2、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700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纳入经济区财政预算。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及时在盘锦市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事人才网、辽东湾人才网进行公布更新,请所有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确保及时参与招聘进程。
2、所有考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本次招聘也是对应聘人员诚信的考核,对提供虚假证件、考场作弊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咨询电话:0427-3470030、0427-3400060
举报监督电话:0427-3400031
附件: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党群工作部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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