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体检结论的公告
乐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体检已于2012年11月29日结束。现将体检结论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乐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体检结论(点击下载)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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