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即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不进行复检。 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28680178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65
附件:株洲市2012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体检合格考生名单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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