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2012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缺额递补体检及2011年公招延期待检人员体检结论公告
关于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缺额递补体检及2011年公招延期待检人员体检结论的公告
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缺额递补体检及2011年公招延期待检人员体检于2012年11月13日结束,现将体检结论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不作结论”三类。(体检结论见附件)
二、复检和进一步检查安排
请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暂不作结论”的考生于11月14日—15日的工作时间到乐山市公务员局(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考试录用培训科书面手写复检、进一步检查确认的申请。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进行复检,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为“暂不作结论”的考生作进一步检查,待进一步检查明确后再作结论。对“暂不作结论”的考生作了进一步检查后结论为“不合格”的,有关复检事宜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公安、森林公安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复检和进一步检查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进行。请“不合格”、“暂不作结论”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11月21日上午8:30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进行复检和进一步检查。
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手写申请和参加复检、进一步检查,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 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缺额递补体检及2011年公招延期待检人员体检结论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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