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2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附件)。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缺额需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于2011年11月15日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18日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四、体能测评报名
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11月19日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以及考生必须知晓和查阅的有关信息,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上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附: 2012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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