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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2012年招考警察学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2:56

各位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10月31日

2、报到地点:请考生于10月31日上午8时15分前到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溪市社会保险大楼)一楼报到(府前路234号,乘1路、8路、23路公交车到社保大楼下),统一乘车前往。迟到10分钟的视作放弃!

3、考生凭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体能测评场地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4、请各位考生于10月30日上午11时前到公安局政治处交近期免冠2寸正照1张。

5、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30至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及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不能体现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则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证明)、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2年11月3日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具体入围人员见《2012年兰溪市警察学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联系电话:88891752(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88853022(兰溪市公安局)。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2012年兰溪市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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