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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直及垂管系统2012年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政审公告(第三批)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2:56

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且符合考察政审对象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政审工作在省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领导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政审对象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对象名单详见《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政审对象名单(第三批)》(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各招录单位的考察政审工作须在2012年11月12日前完成,2012年11月14日前将考察政审结果及录用建议报省公务员招考办。

2、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政审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有变化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录用公示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政审对象名单(第三批).xls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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