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开展大兴安岭地区政法干警招录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12年大兴安岭地区政法干警招录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政法干警招考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0室(加格达奇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0457-2756329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4、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上网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6、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照片的《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
四、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附件: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doc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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